赊购了一条金项链只为儿子“装面子”,结果连“里子”都掉了
4月24日上午,南漳法院长坪法庭联合执行局、法警队在长坪街道闹市区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余某进行抓捕,并对其处以司法拘留15日的惩罚。
达成协议
2014年9月,余某的儿子马某要购买张某的黄金项链一条,余某出面向张某出具欠条。项链交付后,余某未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付款,张某多次催要无果,将余某告上法庭。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余某自愿于2016年9月30日前返还张某的项链,如若到期未还,则余某于2016年10月30日前给付张某现金20000元。
协议达成后,余某未按照调解书的内容履行任何义务。
执行阶段
经张某申请,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多次找到被执行人余某,向其释法明理,告知其利害关系,督促尽快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余某屡次允诺,又屡次食言,时间一推再推。
2017年3月23日,执行人员再次找到余某,向其发出最后“通牒”,明确告知其若再不履行,就要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余某央求执行人员再给一段宽限期,保证于2017年4月10日前履行义务。
实施抓捕
但余某仍未能在承诺的期限前履行义务。4月24日,经院领导审批,长坪法庭对余某在位于长坪街道闹市区其家中果断实施抓捕。
此次,在长坪闹市区对被执行人的拘捕,对辖区的老赖形成极大的威慑力,当地群众普遍认识到履行法律义务的严肃性,起到很好的宣传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