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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

——记襄阳市中级法院行政庭法官曾建彬

时间: 2019-05-08 10:05 来源: 襄阳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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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位普通法官,他平凡质朴,他的故事无关乎华美绚烂始终坚持法官职业操守,恪守职业良知。他所承办的案件无超审限、无改判,结案率、调撤率在院里名列前茅。承办的案件与书写的裁判文书多次获奖。2018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他,就是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二级员额法官。

从军队法院转轨

曾建彬从小就对法律工作表现出浓厚兴趣,爱看法制题材的书籍和电视台剧。当兵入伍后,他利用业余时间,刻苦学习法律知识, 以高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他经常利用自己所学的法律专业知识,帮助部队官兵及家属通过法律手段维权,受到大家的赞扬。2012年底,曾建彬转业到襄阳中院后,坚持每晚“充电”,认真学习最新出台的法律和司法解释,提高法律专业知识和素养。他向经验丰富的老法官学习,学习他们做群众工作方法技巧、庭审驾驭能力以及裁判文书的制作水平,很快实现从军官到法官的角色转换。结合自己工作实际,他总结出每案庭前作阅卷笔录,总结归纳争议焦点;庭中查阅法律法规,检索类案判例;庭后答疑,跟踪疏导,化解矛盾。他作为业务骨干,勇挑重担,承担大量案件的审理工作,把“5加2”“白加黑”作为工作常态,经常加班加点审阅案卷、撰写法律文书。他常年超负荷伏案工作,即使患上了严重的颈椎病也未耽误一次工作,每次都是利用休息日到医院看病。他坚持自重、自省、自警,坚持党性原则,在办案中从不踩红线,不越雷区,不闯红灯,严以律己,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格遵守作风建设规定,严格遵守审判工作纪律,严格依法、依规办理每件案件,维护了法律的神圣与尊严。

善良的心最好的法律

从事审判工作以来,曾建彬始终怀着一颗“敬民、爱民、亲民、为民”的心,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他总是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细心讲解法律法规与道理,用自己的热心、耐心、公心、诚心,以及定期回访当事人的做法,赢得当事人的理解与信任。2017年3月,他在审理上诉人周某与被上诉人襄阳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工伤待遇认定案中,通过认真调查案件事实,到用人单位核实其作出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通知书、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查阅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湖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判例,并从立法本意出发,以停工留薪期的确定系用人单位的权利,确定或者改变停工留薪期均应由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受伤职工本人,在用人单位未改变停工留薪期和书面通知的情况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规定,作出客观公正的判决,让襄阳市医疗保险管理局信服,让当事人周某感受到公平正义,周某特意向其送上一面写有“法律的捍卫者,人民的守护神”的锦旗。

在曾建彬看来,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如何平衡司法为民与公正,既考验着办案法官的业务能力,更考验着法官是否将百姓装进心里。审理案件时,曾建彬不满足仅仅作出一个裁判,他更看重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实现案结事了。2018年6月,在一起房屋抵押权登记行政诉讼案中,涉案当事人张某生、张某徽系同胞兄弟,哥哥张某徽由于资金周转原因,隐瞒身份并以其弟张某生的名义向上诉人陈某林借款,并与之签订房屋抵押担保合同,张某徽利用与其弟张某生共同生活的便利条件,以及长相近似的特点,将其弟张某生的身份证、房产证拿去办理抵押登记。当时,电子人脸识别系统还没开始使用,襄阳市不动产登记局通过审慎审查,在张某生提交的抵押所需资料齐全的情况下,为其办理了抵押权登记。抵押权争议出现,兄弟关系恶化。曾建彬认为,襄阳市不动产登记局办理该登记已尽到审慎审查的义务,并无过错,但是,抵押权撤销与否均有可能损害无过错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时,为了实现案结事了,曾建彬多次约谈当事人,做细致的思想工作,企图用亲情感动当事人。最终,弟弟张某生帮助哥哥张某徽偿还部分借款,债权人减免利息,提前实现债权,上诉人陈某林主动撤回上诉。 

曾建彬不断探索、总结行政审判工作的新技巧和新方法。在每一起案件的审理中,他总是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给当事人总结案件争议焦点、解释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指导性案例的裁判要旨,以此让行政相对人和行政机关胜败皆服。若在案件的审理中,他发现行政机关有需要改进的地方,他会及时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以此有力地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他在审理上诉人孙军不服襄阳市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决定案中,人社局以孙军的申请超过 1年申请时限为由,做出不予受理决定。曾建彬经过调查,发现孙军是孤儿,伤情严重,其未按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主要是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耽误申请期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被耽误的时间不应当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曾建彬及时向人社局发出司法建议,建议顾全大局,积极做好协调和解工作,做到化解矛盾,案结事了。这些合法合理的建议,得到积极回应。人社局受理了孙军的工伤认定申请,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曾建彬还对用人单位析理释法,该公司认可了工伤事实,并积极与孙军沟通工伤待遇问题。最终,该案得到妥善处理。

廉洁是法官权威的源泉,也是法官职业是否稳固的基石。曾建彬时刻树立“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危机感,提升自律自省意识。自从事审判工作以来,曾建彬从未接受过当事人的吃请和钱物,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真正做到了严肃执法,刚正不阿,体现了一名人民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办案的本色。他在审理原告胡某诉被告襄阳市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一案中,胡某在其向曾建彬提供补充证据的快递中夹带一张银行卡,事后查明卡内有1万元。曾建彬发现后,立即向监察室报告。监察室相关工作人员对胡某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同时将银行卡退还给胡某。该案后来也得到依法公正处理。

法官法袍穿得越久,法槌敲响的次数越多,曾建彬感觉身上的担子就越重,但当看到每个案卷画上完美的句号,法的精神在个案中闪出光芒,感到无比欣慰和骄傲,他誓言,永远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