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毁搬迁公告 法院强制执行
近日,南漳县九集镇某建材场地前,十几辆警车、货车等一字排开,襄城区法院法警队设置警戒线对整个建材场地进行布控,执行法官依法出示法律依据,告知建材公司老板及工人将进行清场……
申请执行人胡某与被执行人方某、李某夫妻二人借款纠纷于2013年8月16日达成调解意见:被执行人方某夫妻二人于2013年9月25日前一次性支付350万元,双方债务清结,但方某二人拒不执行。2013年12月2日,襄城区法院委托中介机构对被执行夫妻二人位于南漳县九集镇马家洲村的土地、房屋及建材生产设备进行评估,通过三次拍卖,均流拍。在第三次流拍后,申请执行人申请要求以第三次拍卖的价值373.2万元抵偿债务。
法官多次向夫妻二人宣讲法律知识,被执行人方某、李某,但二人均以各种理由避而不见。办案法官发布张贴搬迁公告,夫妻二人拒绝签字,甚至撕毁搬迁公告。
为了保障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襄城区法院执行局、法警队、办公室等部门配合参与执行工作,制定了周密的执行方案,并联系南漳县法院、南漳县九集镇马家洲村村委会等单位协助执行,实施强制清场。清场过程中李某情绪激动,为配合清场执行,法警将拒不配合执行的李某带离至九集法庭,经法院工作人员的悉心劝解,对质疑问题进行解释和说明,同时有村委会对强制清场活动进行现场的见证和监督,法院将现场财产清点完毕并当场移交给申请人,目前涉案场地已经完成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