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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河口法院提醒:你抽的可能是假烟!

时间: 2019-07-18 09:21 来源: 老河口法院

2017年以来,被告人王某某在微信群发布销售“高品质”香烟的广告,或将有意做卷烟生意的微信好友确定为下线代理,通过给下线代理返利来联系买家。

王某某与买家通过微信商定购买卷烟品牌、条数、金额及收货地址。王某某再向其上家被告人李某某提供的账号转账付款,将收货地址发给被告人李某某,李某某通过快递公司将假冒品牌卷烟打包发货,王某某转发给购买人或下线代理并从中赚取差价。

2017年3月,被告人王某某找到老河口市人张某某作为下线代理,在微信群发布销售各类品牌卷烟广告。张某某接单后将客户购烟条数、品牌、金额及收货地址发给王某某,王某某转发给上家让其发货,期间,王某某以及张某某销售假冒品牌卷烟64条,收款7055元。

2017年8月,王某某通过微信收到大量购买卷烟的订单后,将订单信息转发给被告人李某某,向李某某购买各类品牌假冒卷烟3748.5条。李某某均通过快递公司按照订单信息邮寄给购买人,王某某收款后向李某某转账总计282735元。

2017年10月,王某某接购买卷烟的订单后,通过微信向其上家购买卷烟300余条,上家均通过快递公司按照订单信息向购买人发货并将快递单拍照发给王某某,王某某得款后向其上家转账总计24425元。

2017年11月,公安机关在广东省某地将王某某抓获,同年12月,李某某被抓获。

老河口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某、李某某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以及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数额在25万元以上,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被告人李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法官提醒:烟草不同于其他的物品,在运输、零售等方面都有着特殊的法律规定。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从事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企业也必须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倒卖烟草专卖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