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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盗窃被发现 暴力拒捕变抢劫

小偷动粗换来成倍处罚

时间: 2014-11-28 09:57 来源: 襄城区法院

   

入室盗窃时被男主人发现,小偷暴力反抗想逃脱,最终还是被制服。28日,记者从襄城区法院获悉,小偷的拒捕行为,让其由盗窃犯转变成了抢劫犯,刑期也由当初的1年变成了8年半。

3月31日晚11时许,宜城人李某窜至襄城区卧龙镇谭庄村四组。李某见一家院子大门未锁,便进入小楼二楼。李某趁女主人廖女士熟睡之机,从卧室内盗走1万余元钱逃离现场。

李某将所盗现金藏在该村一巷子内后,再次返回廖家行窃。就在李某在卧室盗得部分金银手饰时,被回家的男主人彭先生发现。

彭先生立即抓李某,李某为逃脱用脚踹彭先生大腿。彭先生大声呼喊求助,李某在逃离时将彭先生的母亲推倒。最终,李某被赶来的众人共现制服,众人从李某身上搜出重约十克的金饰。

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再次盗窃时被发现,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手段,其行为分别构成盗窃罪、抢劫罪。因意志以外原因,李某抢劫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襄城法院遂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年,处罚金人民币5千元;以抢劫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8年1个月,处罚金1万元。法院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8年6个月,处罚金人民币1万5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