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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一男子非法制造枪支获刑二年

时间: 2017-11-09 15:22 来源: 保康法院

出于对枪支的把玩喜爱,保康一小伙网购装修用的射钉枪,改造成枪支后相邀朋友去打猎,最终因为自己对法律的无知而获刑。近日,保康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制造枪支案,被告人宦某因犯非法制造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2016年,被告人宦某听朋友说有很多人在用射钉器改装的枪进行打猎,宦某跟着朋友玩了几次后,心里也萌生了自己改装枪支的想法。在得知从淘宝网上购买射钉器等零部件可以组装枪支,并掌握了组装方法后,便网购了“特力”牌射钉器、无缝钢管、实心限位销、准星、实心铅丸等零部件。商品到货后,宦某将射钉器的枪头取出,插入无缝钢管后把红外线瞄准器安装在无缝钢管上,再用木头做枪托,采用拼接、组装等方式私自改装成枪支用于狩猎。2017年2月22日晚,宦某伙同黄某、杨某、孙某在保康县马桥镇桃坪河村3组打猎,于次日零时5分被巡逻民警现场查获。经襄阳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宦某用射钉器改制的射钉枪以火药为动力,系枪支,具有致伤力。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宦某违反国家有关枪支管理的法律、法规,在淘宝网购买射钉器、无缝钢管等零部件后组装成枪支用于狩猎,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案发后,宦某检举多人涉嫌犯罪有立功表现,依法可以减轻处罚,且宦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鉴于宦某认罪态度较好又有立功表现,经审前社会调查,依法可对其适用缓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