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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冬行动:高新区人民法院举行农民工工资发放仪式

时间: 2018-01-25 15:00 来源: 襄阳中院研究室 高新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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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上午,142名申请人来到高新区人民法院,领取被拖欠的工资,并将一面写有“依法为民做主 执行替民解忧”字样的锦旗送到高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刘战的手中,以表达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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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高新区人民法院辖区内某鞋业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濒临破产,142名员工三个月的工资遭到拖欠。该企业员工情绪激动,多次聚集维权未果,造成了十分不良的社会影响。2016年6月,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决定后,因该企业不服仲裁决定诉至高新法院。后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高新法院于2017年1月23日作出民事调解书,但因该企业未按照调解书内容履行相应义务,员工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高新法院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执行局将该案列为重点民生案件,挑选精兵强办理此案。执行局长刘战亲自上阵,靠前指挥,多次约谈员工代表,梳理案情,了解员工诉求,并安排执行员范新艳、韩路专职负责办理。在执行的过程中,执行员多次查控被执行人的财产,并向国土、地税、国税、房管、不动产局等部门下达协助执行函。经多方查找,查明被执行人停产已久,无银行存款且被执行人的厂房、土地、设备系租用,亦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工作陷入困境。

申请人得知这一情况后,情绪激动并多次聚集到法院要求加快执行速度,尽快拿到工资。在这种情况下,执行员没有躲避、推诿,主动承担起责任,细心、耐心的接待员工代表,讲明法律关系,通报下一步执行计划,及时消除了员工们的疑虑。在刘战局长主持下,合议庭多次合议,及时调整执行方案。市中院领导多次听取该案执行情况报告,针对执行中遇到的问题提供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并在执行的过程中给予大力支持。刘战局长多次约谈被执行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释明法理,讲明不配合执行将产生的严重法律后果。经过反复的沟通协调,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终于认识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并当场表示会想尽一切办法解决拖欠员工工资问题。经王某多方筹措,最终将员工工资合计80万元,转入该院执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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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上午,高新法院在五楼会议室举行农民工工资集中发放仪式,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肖保国、市中院执行局副局长蒲长军莅临指导。在两级法院领导的监督下,执行员将80万元工资款一一发放到申请人手中。他们纷纷表示:“虽然今天下大雪,天气寒冷,但能领到被拖欠这么久的工资,心里面热乎乎的,感谢高新法院的法官为我们做的实实在在的工作”。

高新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严格执行上级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部署,依托襄阳法院执行工作“四大攻坚战役”,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工作,始终将维护务工人员合法权益作为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岁末年初务工人员欠薪欠资案件频发的实际情况,启动“暖心行动-岁末攻坚战役”,优先办理涉民生、涉特殊主体案件,加大执行力度、创新纠纷解决形式、打造执行绿色通道,全力保障务工人员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