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人自愿认罪认罚,常文杰等涉黑案公开庭审
10月21日11时,随着审判长的法槌落下,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被告人常文杰等39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案庭审顺利结束。截止法庭调查结束前,39名被告人中有34人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公诉机关指控,自2007年以来,被告人常文杰、郭明安、庄宗良组织、领导匡付生等多名成员,采取公司化经营模式,有组织的实施非法采矿、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行贿、串通投标、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该组织通过无证开采、在禁采期开采、使用破坏生态环境等方式非法开采砂石,攫取巨额经济利益,并对河道的水利安全、河流及沿线生态环境等造成严重损害。为垄断砂石市场,在唐河、白河沿线强行设立黄砂收费站点,通过暴力、威胁手段,向砂石经营商强拿硬要钱款348万余元,造成极其恶劣影响。采取私自印制黄砂调拨单、设置两套账等手段,非法采砂2500余万吨,获取非法收入2.37余亿元。该组织还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纵容以及提供的非法保护,在襄州区对唐河、白河砂石行业形成垄断经营、非法控制,严重破坏了襄州区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庭审中,法庭针对公诉机关的起诉,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全面听取了控辩意见,充分保障了被告人、辩护人的诉讼权利。
该案庭审组织严密,方案细致,整个庭审活动得到襄阳中院、襄州公安、卫健、供电、通信等部门的大力配合。庭审期间,300余名参与旁听人员受到了法治宣传教育。
据悉,本次庭审历时9天半,近80小时。鉴于涉案人数众多、案件重大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