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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执行法官的为民曲

记襄城区法院执行干警雷清华

时间: 2014-09-11 09:11 来源: 襄阳日报

二十多年来,他先后审、执结各类案件达2300余件,诉讼、执行标的达4000多万元;他对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先后被评为全市优秀法官、法院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优秀党员。他,就是襄城区法院执行干警雷清华。

不畏艰难 足智多谋促执行

2004年4月,雷清华前往云南个旧办案,到后得知被执行人的厂房已租给他人经营,原企业无经营管理人员,又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雷清华顾不上休息,赶到当地工商局等部门调查取证,随后,他又跑到各个银行查询个旧市经济贸易局的银行存款,成功冻结了60万元存款。

7月,雷清华再次赴个旧执行该案。不料,划款时受到不明人士阻拦,雷清华一边紧急联系当地法院请求配合,一边耐心讲解阻碍执行的法律后果。大家被他锲而不舍、不折不挠的精神所感动,最终事态得以平息,60万元也划至该院。

一身正气 公平正义为百姓

在法院工作二十多年,雷清华一直用自己的一言一行践行着公平公正,认真办好每件案子。

2012年4月,雷清华执行的一起案件,申请执行人楼翔来自外地,担心法院搞地方保护主义不好好执行,被执行人和第三人又恣意闹事,他一度心灰意冷。为了处理好三方矛盾,雷清华多次耐心细致地做各方当事人的协调工作,往返申请人、被执行人、樊卫达公司三处30余次,执行笔录做了10余次。经过艰苦努力,最终促成了执行和解。

克己奉公 法官使命铭于心“公生明,廉生威。”雷清华严格恪守法官天职,做到权为民所用、事为民所谋,坚持秉公办事,拒说情、拒吃请。

在雷清华执行张丛慧与张丛宪继承纠纷一案中,通过多次做思想工作,最终被执行人同意每月履行现金800元,直到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为止。当申请人从法院领走首笔3000元的执行款时,当即将一张500元的购物卡送给他以表谢意,他严词拒绝了:“这是我的工作,也是应该的。”

转载自《襄阳日报》9月11日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