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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法院以刑促执获赠锦旗

时间: 2018-12-26 10:07 来源: 南漳法院

图①:南漳法院以刑促执获赠锦旗.JPG

近日,南漳法院与南漳公安联动配合,将长期躲避执行的拒执罪被告人晏某成功抓获,拟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晏某被逮捕羁押后,其家人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要求履行义务,现已全部履行到位。

2012年1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晏某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接了一项建筑工程支模板单项工程,并在藏某处租赁工程所需的立杆、横杆等物件。工程完工后,晏某只将部分物件归还,并且没有支付租金。在多次协商未果后,藏某向南漳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经过审理,法院判决晏某向藏某支付租金126891.85元,并赔偿藏某损失32924.50元,扣除晏某支付的10000元押金,其还应向藏某支付149816.35元。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依法扣划了被执行人的68000元存款。此外,执行法官还查明晏某以他人的名义承揽了多项建筑工程,并且故意隐藏、转移财产,造成剩余执行款无法执行到位,严重损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利益。

2018年7月,申请执行人藏某向公安局提出拒执罪控告。在公安局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后,藏某又向南漳法院提起了自诉,请求法院追究晏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该案立案后,晏某依旧躲避在外,逃避执行。2018年12月,南漳法院联合公安机关将其抓回。晏某被抓回后,执行法官向其讲解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后果。得知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晏某赶紧联系家人来法院履行了执行义务。

为表感谢,申请人藏某为执行法官送来了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