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 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会签首发,当庭宣判!襄阳首份法检《联合建议书》直指医疗领域!

时间: 2024-07-12 09:21 来源: 老河口法院

640 (1).jpg

为进一步推进源头治理,7月11日,老河口市人民法院与老河口市人民检察院会签《关于联合加强司法、检察建议工作的实施意见》,旨在“聚合”发挥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在完善公共决策、堵塞管理漏洞、疏解社会矛盾、预防与减少违法犯罪中的促进治理作用。

《实施意见》从“一般规定”“总体要求”“联合范围”“具体规定”“组织保障”五个方面规定了联合建议制发应当遵循必要性和合法性原则,以及联合建议发出的对象、问题范围及询问、提醒、回访等相关流程,以确保联合建议的针对性、规范性和时效性。

《实施意见》会签后,针对法检在办理老河口市中医医院某科室原副主任赵某某受贿一案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法检“两长”联合签发襄阳市首份法检《联合建议书》。

老河口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程文辉,老河口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简乐伟共同表示,将继续深化法检协作,积极拓展延伸司法审判职能和检察监督职责,以法检联合建议为“利剑”,直指亟需解决的重点领域问题。

当天下午,老河口市中医医院某科室原副主任赵某某受贿一案在老河口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庭审,并邀请到了老河口市纪委、市卫健局、市中医医院等单位人员旁听。该案作为院庭长带头领办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汪丹丹担任审判长,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经合议庭综合评议,对该案当庭作出了宣判。

“通过反思,我认识到自身行为败坏了医德医风...给广大患者增添了负担...要用自己的深刻教训警示奉劝那些正在犯罪或滑向犯罪深渊的人...让我用余生去赎罪,我一定感恩知敬畏,痛改前非!”经释法说理,被告人赵某某当庭忏悔、认罪认罚。

该案当庭宣判后,法院与检察院共同向市中医医院送达了《联合建议书》,聚焦该医院药品采购程序不完善、部分岗位权力滥用、监管机制薄弱等问题,建议医院通过健全药品采购机制、严抓风险防控、强化医德医风教育等措施及时整改。

旁听人员表示,该案庭审既是“教科书”,也是“清醒剂”,深刻阐释了“莫伸手、伸手必被抓”的道理。通过“沉浸式”旁听,零距离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将以案为鉴,保持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意识,自觉筑牢拒腐防变“堤坝”,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什么是司法建议与检察建议?

司法建议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活动中,对于案件所涉及而又不应直接作出裁判的某些问题,以建议的方式提请有关责任单位或部门注意并自行解决的意见。它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的重要方式,是人民法院工作“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的重要途径。

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对检察监督过程中发现的行政、刑事和民事法律执行中不合法的情况,向有关机关提出自行纠正的建议。它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参与社会治理,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方式。

法检两院为什么要进行联合建议?

借助司法、检察建议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化解矛盾纠纷,把司法、检察建议纳入整体工作部署,发布法检联合建议书,是法检两院发挥司法能动,拓展延伸审判职能、强化检察监督,积极探索“法检协作”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双管齐下的方式,形成司法裁判和检察监督“1+1>2”的合力效果,充分发挥司法、检察建议在完善公共决策、堵塞管理漏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预防与减少违法犯罪和社会治理中的应有作用。

法检两院如何落实法检联合建议?

法检联合建议书发送后,老河口法院、老河口检察院将主动采取询问、提醒、回访等方式加以督促,做好后续沟通协调工作,推动建议的落实和反馈。一般建议回复时间不得超过30日。

对于被建议单位不落实建议事项可能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可以向同级人大及纪检部门进行通报。

老河口法院与老河口检察院将不断加强法检建议工作的宣传力度,既发挥司法建议与检察建议的社会引导作用,又努力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尊重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