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政治引领,以三个“做实”强化法治保障 | “从政治上看 从法治上办” 院庭长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新征程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的根本要求。按照全市法院“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大学习、大讨论、大提升暨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的要求,为充分发挥“一把手”示范带头作用,在全市两级法院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推动“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理念入脑入心。
樊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关健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旗帜鲜明讲政治,既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鲜明特征,也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政治优势。”在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张军院长强调要持续抓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必须始终把讲政治作为衡量司法审判工作党性自觉的首要标准,以司法为民、服务大局、队伍建设等工作成效检验司法审判人员的政治意识、政治能力、党性自觉。人民法院把“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落到实处的根本在于久久为功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融入司法审判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在高质效履行法律职责中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成效答好法院工作的时代答卷。
一提纲挈领,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做实“政治与法治”相融
要自觉把讲政治摆在第一位,坚定不移捍卫党的绝对领导。紧密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统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把握蕴含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善于从政治上把大局、看问题,善于从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上谋划、部署、推动法院各项工作。
要以政治建设把稳审执工作方向,牢牢把握“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主要任务。立足世情国情党情,把人民法院工作置于两个大局中谋划推进,更好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责任务,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用审执工作的成效检验政治建设的成色,以实实在在的审判执行成效诠释对党绝对忠诚、彰显为民服务担当。
要扛牢扛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把严管就是厚爱落到实处。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坚持不懈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抓实作风建设,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零容忍态度严惩违纪违法行为。坚持以实干实绩实效为导向,持续推进工作作风转变,高度关注和大力整治审判执行、信访投诉等工作背后反映的司法作风问题,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二着眼全局,以能动司法为牵引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强化能动司法,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同时,抓住社会治理中的突出问题,持续推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真正把服务保障厚植党长期执政的政治根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落到实处。
要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抓实扫黑除恶常态化,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治罪与治理并重。要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要注重监督就是支持、支持就是监督,双赢多赢共赢的行政审判理念。要正确实施民法典,加强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的平等保护,围绕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民生实事强化司法服务供给,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要找准司法服务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切入点、发力点,以“建设引领汉江流域发展、辐射南襄盆地核心增长极的省域副中心城市”为目标,聚焦市区两级党委政府“项目建设年”工作重点,服务保障全区“三大目标”“三项任务”推进落实,积极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升级行动”,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障碍,依法维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从制度和法律上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同时,要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不断摸索新举措、新方法,精准发力,以高水平法治环境助推营造高质量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和项目建设的营商环境。
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和诉讼服务体系,加强诉前、诉中的调解力度,做实指导调解功能,把诉调对接的“调”再向前延伸,发挥调解组织作用,有效分流化解诉讼案件。要深度融入党委领导的诉源治理大格局,做深做实司法下沉,加强基层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密切联系协作,充分发挥“庭室站点”优势,建立“法院+网格”“法院+村(社区)”协作联动联调工作机制,组织法官和法官助理全员对接网格,结对共治、双向考核,切实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要大力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深化“行业监管+类型化解纷”,强化司法建议跟踪问效,预防和减少涉房地产、金融等类案多发高发案件,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以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要把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作为执行工作最终目标,深入推进执源治理,健全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完善“立审执破”一体化工作机制,探索民商事法官到执行局交流机制,强化执行联动,扩大财产查控广度和深度,加大拒执罪打击力度,提升财产处置效率,在“规范提质”中增进人民群众认同感。
三深耕细作,以审判管理现代化为抓手做实“公正与效率”
要践行系统观念,树立“大管理观”。将政治建设、全员考核与审判管理监督紧密结合,以“管住案”助推“管住人”“治好院”,贯通推进审执管理和队伍建设。要处理好质量与效率的关系,让案件裁判结果经得起检验。要保障权利实现,处理好程序与实体的关系,实现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统一。要注重社会效果,处理好个案与整体的关系,使个案的处理结果符合社会公正的普遍追求。
要以“阅核制”为抓手,落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责任,将党组的领导责任、审委会和院庭长的监督管理责任有机统一起来,充分发挥院庭长在政策把握、监督指导司法经验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把个案监管与类案管控、诉源治理、能动司法结合起来,不断规范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运行,把监督管理的责任和压力向前端传导、向后端延伸,做到系统推进、有序落实、监督到位,扭转“不会管、不愿管、不敢管”的被动局面,让“阅核制”成为平衡充分放权和有效监督的“良方”。
要准确把握审判管理质量指标体系的价值导向,注重定期研判,强化关键指标动态分析,完善更加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方式,并通过疑难复杂案件讨论、案件评查等手段,用好法答网和案例库等业务学习研讨平台,提高专业化审判能力,在法律框架内追求最佳审判效果,努力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让可预期、可亲近、有温度的“公正与效率”走进人民群众内心。
要把治理“程序空转”作为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的重要手段,深刻理解“群众到法院打官司绝不是来走程序”的朴素价值和社会期待,全面推动实质解纷、一次性解纷,积极构建贯通立审执全流程的“程序空转”治理闭环,促使每一环节解纷措施到位,兼顾后续环节措施落地,避免案件处理各阶段信息不同、衔接不畅导致的“程序空转”,让诉讼程序“不反复”、让人民群众“少折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