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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逮知了生纠纷 伤害他人获刑又赔钱

时间: 2016-06-24 10:34 来源: 谷城法院

近日,笔者从谷城法院获悉,袁某为逮知了(蝉),与他人产生纠纷,伤害他人获刑一年六个月,赔偿损失14883元。

2015年7月22日晚8时许,袁某到谷城县城关镇邱家楼社区二组小河边找人时,看见河边树上缠的胶带上粘有知了,便去捉。这一幕被正在旁边捉知了的丰某与儿子小丰看到,小丰便告知袁某这胶带是其父专门缠在树上粘知了的,不让袁捉。袁某与丰某为此事发生争执,厮打在一起,袁某将丰某左手虎口处咬伤,并拨打110报警。丰某在县医院住院治疗17天,共花医疗费等14883元。经鉴定,丰某左手掌疤痕长10.5CM,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袁某因琐事与他人产生矛盾,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谷城法院遂作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