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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一中年女子“装嫩”相亲,诈骗又重婚终获刑

时间: 2018-03-15 09:58 来源: 襄州法院

 春节期间是“相亲季”,不少青年或被迫或自愿的加入了相亲大军。对于期待婚姻的人来说,相亲是遇见缘分的一大途径,但中年女子郭某却从中领悟到了“致富商机”,以相亲为诱饵实施诈骗,甚至重婚。这是怎么一回事呢?一起去看看。

郭希是湖北襄阳人,现年45岁。2015年底至2016年底,她谎称自己30多岁先后与三人相亲,并与两名男子分别举行了婚礼仪式,甚至和其中一名男子“扯了证”。在此过程中,她以各种理由骗取他人钱财共计3.9万元。近日,襄州区法院以诈骗罪和重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

相亲对象屡次借钱玩失踪

2015年11月15日,襄州区张湾街道办事处一居民潘强经人介绍与郭希相亲。二人见面感觉不错,就一起去潘强家中吃饭。郭希称其身份证登记年龄为45岁属于填报错误,自己只有30多岁,前夫死亡,带有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能够接受潘强的个人和家庭条件,以此取得潘强的信任,双方同意交往。潘强父亲付郭希200元见面费。

三天后晚上,郭希再次约见潘强,称自己正打官司需要请律师,但身份证、银行卡被盗钱取不出来,以此借口向潘强借钱。饭后,潘强征求郭希对其家庭条件和本人的看法,郭希表示能接受潘强的家庭现状和其交朋友,潘强便答应借钱,从银行取款10000元交给了郭希。

此后两人仅通过电话联系,郭希一直推拒见面,直到一周后,郭希又主动给潘强打电话约见面,以侄儿住院急需用钱为由向潘强借款7000元。潘强又从银行取款7000元交给了她,这次郭希给潘强出具了17000元借条。后来潘强再约郭希,她以儿子有事为借口想再次借钱但无果,此后就一直拒绝见面。

12月初郭希主动打电话说愿意去潘强家吃饭,饭后潘强父亲让郭希重新打了正规的欠条,定在2015年12月30日归还借款并加盖手印。此后郭希以上班、有事等各种理由推脱,既不和潘强见面、交往,也不偿还借款,在接到潘强多次催款电话后她甚至采取电话关机等手段躲避联系。

闪婚新娘婚礼当晚就落跑

2016年1月,襄州区龙王镇村民夏冰经人介绍与郭希见面,相亲时郭希再次谎称自己只有30多岁,双方合意后,夏冰父母立即给了2000元见面礼转交郭希。不久后郭希和介绍人郭大妈一起来夏冰家中索要1000元购衣钱,夏冰称需要先领结婚证,见状郭大妈立刻催促两人结婚,郭希顺势索要4万元彩礼以及三金。

2016年1月22日,郭希和夏冰在襄州区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了结婚证,拿到结婚证后,郭希便立即索要结婚彩礼38000元,夏冰给了她1000现金、19000元汇款。同年1月31日,郭希与夏冰举行婚礼仪式。由于未能索要到剩余彩礼,郭希当晚就以还婚礼服装为由迅速离开夏冰家。

2016年2月4日,郭希给夏冰打电话,谎称朋友的母亲住院需要看望,从夏冰小爹处借走现金1000元。2月8日,郭希在夏冰的多次要求下只能到其家中团年,但她第二天就称要给亲戚拜年立刻独自离开夏家,并再未与夏冰见面。此后夏冰多次给郭希打电话索要彩礼钱,她就找借口拖延,避而不见。直到2017年2月26日,郭希将夏冰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但因郭希不敢露面而按撤诉处理。

新婚妻子竟是重婚诈骗犯

2016年10月,郭希再次经人介绍认识了襄阳市樊城区太平店镇村民李荣,并化名“郭会”与其接触,相识一段时间后,两人于2016年11月开始同居生活。2017年1月23日,双方举行了结婚仪式,李荣的亲戚朋友及郭希的朋友到场参加了二人婚礼,而后二人便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2016年11月,通过受害人潘强与夏冰的报案,郭希相亲诈骗的骗局终于败露。此后由于郭希自己起诉离婚暴露行踪,2017年3月29日,在樊城区太平店镇小龙洲村路边将其抓获。令人震惊的是,被抓捕当天郭希仍在找借口向李荣的亲戚借款20000元,因公安及时赶到展开抓捕而未得逞。

法院判决

2017年10月23日,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检察院对郭希涉嫌诈骗、重婚等犯罪行为提起了公诉,襄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该院审理后认为,郭希在与被害人潘强相亲和与被害人夏冰结婚过程中,以各种理由骗取二人钱财,合计金额39000元;在与被害人夏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与另一男子李荣举行结婚仪式并以夫妻名义同居。

近日,襄州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郭希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并追缴被告人郭希犯罪所得赃款39000元,返还被害人潘强17000元,返还被害人夏冰22000元。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