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法新“枫”景 | 伙牌法庭:任性装修引纠纷 法官调解扬“友善”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本该和睦相处,而襄州区伙牌镇一夫妇近日却因为楼上邻居装修,遇到了闹心事。
案情回顾
2015年,大伟、小玲(化名)夫妇二人在襄州区伙牌镇某房产公司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收房后因资金问题还未对该房进行装修,便外出务工。2024年返乡准备装修时,竟发现自家301室屋顶被加装一根长约六米、重达近千斤的巨型工字钢,经查系楼上401室住户大勇(化名)在装修其自家房屋时,为扩大房间使用面积,将承重梁下的墙体平移,因担心承重问题,便利用其301室的楼顶安装工字钢进行加固。大伟、小玲夫妇发现后与大勇一家多次沟通无果,夫妇俩为维护合法权益、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将大勇一家诉至法院。
伙牌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充分考量邻里关系和谐与房屋安全实际需求,积极主持调解,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导,向双方释法明理,强调邻里之间应当秉持和谐友善的价值观念。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大勇一家自行拆除401室偏离承重梁加砌的卧室墙壁并恢复承重墙位置,同时拆除301室屋顶的H型工字钢,拆除及恢复行为产生的费用全由大勇承担,并向大伟、小玲夫妇赔偿损失费用3000元。
本案中,被告大勇一家私自更改房屋设计,改变承重梁下的墙体,并未经原告同意就在其屋顶安装H型工字钢的行为,既违反了《民法典》关于相邻权的规定,也有违邻里之间和谐相处的文化传统。伙牌法庭通过调解处理该案,化解邻里矛盾纠纷,充分彰显了人民法庭在社会治理中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对传播友善、和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邻里和睦、团结互助的社会环境有积极意义。
近年来,伙牌法庭持续深化多元解纷机制,法官入驻综治中心,在工业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矛盾纠纷多发地设置“共享法庭”,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实践,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下一步,伙牌法庭将继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着力将法庭打造为矛盾化解的主力军、维护稳定的压舱石,为谱写新时代基层治理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