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人民法院落实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显成效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指挥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快建立联动执行、信息共享、快速反应的一体化执行指挥中心系统,2018年4月,老河口市人民法院率先成立襄阳法院系统首个执行指挥中心。中心成立以来,该院通过建章立制、明确职能、创新方法、统筹布局,全面推进中心实体化运行并取得成效,为该院攻坚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夯实了基础,创造了条件。
一是抓好制度统领,推进中心实体化运行。为规范中心日常管理工作,该院于今年9月份制定了《老河口市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工作制度》,整合了执行资源,优化了人财物配置,突出集约化管理、一体化推进,为全面落实中心实体化运行提供了制度依据。同时,合理定位中心职能,明确了中心承担指挥协调、决策分析、执行案件态势、执行节点管理、总对总财产查控处置等11项职能,将综合性事务工作和执行管理职能集中到中心,提升执行工作数据化、信息化、实战化水平,实现中心“最强大脑”与执行“最佳团队”的有机结合和高效配合。
二是实行繁简分流,发挥中心提质增效作用。根据《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的实施细则》,该院执行团队内设1个快执组、3个实施组、1个裁决组。其中,快执组由中心管理,负责简易案件执行工作。立案庭将全部新收执行案件统一移送中心,统一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和风险告知书等法律文书;统一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集中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对查控到足额财产的案件由快执组在收到案件之日起一个月内执行完毕,对未查控到足额财产的案件在三十日后即移送普执组执行。自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开展以来,中心快执组共办理简易执行案件170件,平均执结时间为15天,相比未分流前缩短了50天,加快了群众胜诉权益实现速度。
三是发挥监管职能,用信息化推动执行规范化。中心对案件办理的流程节点实时同步监控,通过流程节点管理系统监督每件案件按照节点办理,筛查拖延执行、消极执行和乱执行等相关情况。与此同时,中心不定期浏览执行案件管理系统,若发现执行情况异常,即将异常情况制作表格发放给各承办人并要求承办人进行限期反馈。加强终本案件管控,将终本案件纳入终本案件库,每三个月对终本案件统一再查控,发现财产的立即通知相应承办人及时恢复执行。通过监管和查控,今年以来,市法院执结了数起多年未执行到位案件,标的额达7000余万元。
该院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已两月有余,有效促进了执行工作质效提升,该院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已步入襄阳市法院前列。襄阳中院及辖区其他基层法院参观了该院执行指挥中心,并对该院率先落实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