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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首例“执转破”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时间: 2019-06-10 10:26 来源: 枣阳法院

“执转破”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现场.jpg

日前,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债权人枣阳市万盛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盛和公司)申请债务人枣阳市欣宸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宸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枣阳法院审判庭召开。债权人、破产管理人、财务审计代表等40余人参会。这是枣阳法院移送襄阳中院的的首例“执转破”案件。

据了解,欣宸公司因在枣阳法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万盛和公司与被申请人欣宸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经申请人万盛和公司同意,枣阳法院将被执行人欣宸公司的执行案件移送襄阳中院进行破产审查。经初步审查,债务人欣宸公司截止2014年9月29日资产价值为1828万元,而2015年枣阳法院受理的涉及该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案件19件,执行标的额为1965.57万元,存在现有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债务能力的情形。申请人万盛和公司申请对欣宸公司执行转破产符合法律规定,故襄阳中院受理了申请人万盛和公司对被申请人欣宸公司破产还债的申请。经采取摇号程序,襄阳中院指定襄阳华仁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债务人欣宸公司的破产管理人,并指导管理人开展破产清算工作。 

当天会上,合议庭宣读了对该案的受理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并释明相关法律问题。破产管理人襄阳华仁会计师事务所代表宣读了《履职工作报告》、《财产审计报告》、《核查债权报告》、《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的报告》、《管理人报酬方案的报告》、《关于提议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报告》等报告。与会债权人分组表决通过了上述方案并同时选任了5名债权人委员会委员。合议庭经评议后就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进行了小结,为后期工作指明方向,整场会议规范流畅,会场秩序井然。

据悉,“执转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重要武器之一,是人民法院贯彻中央以及省委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化解执行积案,有利于健全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是提升企业破产法治环境、优化营商环境的客观要求。该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顺利召开,对枣阳法院“执转破”工作的推进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