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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公示

时间: 2026-02-27 17:16 来源: 襄阳中院


襄阳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向本院提请对社区矫正对象杨柳减刑一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三条,现将提请减刑的罪犯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天(2026227日至20263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本院反馈。本院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208号,法官助理(书记员)联系电话:0710-3692648

 

附件

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案件立案公示表(襄阳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xlsx


 

 

 

二〇二二月二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