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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南漳法院执结四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时间: 2019-03-19 16:10 来源: 南漳法院

“工资被拖了三年,又联系不上对方,以为没什么希望要到钱了,没想到起诉后过了差不多半个月就领到了钱,我要给法院点个赞!”近日,四名当事人来到湖北省南漳县人民法院武安镇人民法庭,领到了被拖欠3年的劳务工资。拿到工资后,四名当事人脸上绽放出了笑容,纷纷对法官道谢。

四名当事人都是一个村的,年纪最小的59岁,最大的有66岁了。因为有一把子力气,平时在家除了做农活之外,他们空闲的时候也会去工地上做活挣挣钱。2016年2月,包工头朱某联系了李某在内的四人,雇佣他们去朱某接活的工地上做小工,一天开一百块钱。没成想,工程是完工了,但是朱某多多少少都还欠了大家一点工钱,最少的200元,最多的是2950元。四人给朱某打电话,但是联系不上他,找到朱某的儿子让他联系一下朱某,也不配合。    “我们实在是没办法了,这钱总不能不要吧,我们只好来法院起诉了。”2月24日,李某四人来到武安镇法庭提起诉讼。当日,武安镇法庭立案后,考虑到此案事实清楚、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是涉及到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的涉民生案件,法院在审查了李某四人提交的书面的先予执行申请后,作出先予执行裁定。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首先联系了李某提供的朱某儿子的电话,但朱某的儿子拒不配合,不提供朱某的联系方式。为了尽快解决此案,执行法官跳过朱某的儿子,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朱某银行账户后进行冻结。迫于无奈的朱某终于主动联系执行法官,执行法官在电话中向其说明了如果拒不履行义务将会被纳入失信名单,成为“限高人员”,朱某才意识到一味的拖欠不能解决问题。

 “为了这些未结算的工资到法庭我脸上也无光,工资的确应该结算不应该躲避,给法庭添麻烦了,也请法官帮我向李某他们转达我的歉意。”朱某在电话中向执行法官表示忏悔,同时委托其亲属带上李某四人的劳务工资来到法庭。朱某亲属到庭后,为了不让李某四人重复跑路,执行法官立即联系了李某告诉他这一好消息。电话里,李某不住地感谢执行法官,称他终于盼来了拖欠了三年的工资,心里的大石头落下了。

当天下午,四名当事人来到法庭,领取了执行款,李某四人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法院经审查裁定准予撤诉,案件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