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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监委干部见证执行赔偿案

时间: 2019-11-20 12:03 来源: 枣阳法院

近日,枣阳市纪委监委4名干部和枣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一起来到了太平姚岗,现场参与见证了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执行过程。

申请执行人姜某彩与被执行人姜某菊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枣阳法院2019年3月判决姜某菊赔偿姜某彩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4.7万余元。因姜某菊未按判决书履行义务,2019年8月,姜某彩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执行法官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拒不协助的法律后果后,但被执行人却以申请执行人多年耕种自己的土地,相关费用没有给为理由推诿,拒不履行赔偿义务。

来到姚岗被执行人家中,执行局长孙延峰与承办法官刘东武召集双方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各执己见,都不做任何让步,致使调解多次陷入僵局。“姐妹情深,血浓于水,毕竟任何时候亲情都要比金钱更加的贵重。”面对调解僵持不前,纪委监委干部邱吉峰坐不住了,他结合自身阅历,从亲情关系方面,主动帮忙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的劝说。同时,在调解中,执行干警还打起了“亲情牌”,邀请当事人的老父亲参与调解。

最终,在执行干警苦口婆心的劝说之下,双方终于冷静下来并同意调解。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是亲姐妹关系,和谐相处更利于互利共赢,执行干警积极寻找双方的利益平衡点,通过释法析理、晓以利弊,并设身处地为当事人提供多种调解方案,双方当事人被执行干警的诚心、热心、耐心所感动,被执行人表示,一周内如果自行协商未果,同意按判决书履行义务。

至此,时钟已指向18时40分。执行干警谢绝了当事人的挽留,踏着夜色,在繁星的陪伴下回到了各自的家。

“一个小案件竟然花费了这么多的时间和精力,执行法官的劳动强度太大了,通过这次零距离见证执行,我了解到法院执行工作不容易,为了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了社会的公平正义,执行干警确实做出了很多努力。”全程见证了执行过程的枣阳市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张露赞许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