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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法院四项措施扎实开展鉴定评估案件工作

时间: 2018-10-12 09:32 来源: 宜城法院

近年来,宜城市人民法院司法技术科在对外委托鉴定和评估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法院的要求,坚持“服务审判,服务执行”的工作理念,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就近、方便、节约”的便民思路,采取 “协商是原则、随机是常态,指定是例外”的方式方法,认真办理好每一司法委托案件。今年6月,司法技术科归并执行局统一管理。据统计,2017年共对外委托各类案件186件,其中鉴定115件,评估58件,拍卖13件。2018年1月至9月10日,共新收鉴定案件111件,已委托110件,结案84件,新收评估案件36件,已委托34件,结案15件。

一是领导重视。宜城法院党组对司法技术科工作高度重视。今年先后为司技科又配置了一台新电脑,购置电动摇号机,并正在与相关鉴定机构调控和对接远程视濒系统。今后,当事人可不出本辖区,就可与鉴定专家直接对话和询问,极大解决了当事人远途听证难题。目前,司技科完全做到了办公自动化,选择鉴定机构公开化。

二是干警敬业。司技科现有干警2人,平均年龄51岁。干警虽然人员较少,年龄偏大,但他们具有很强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真正将团队精神和表率作用发挥到了极至。

三是制度健全。司法技术科从规章制度上入手,用制度管人,按规则办事,先后制定了委托鉴定(评估)程序、鉴定(评估)风险告知、选择鉴定(评估)机构规则等规章制度,并制成牌匾上墙公示,以便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程序规范。收案时突出一个“严”字,即启动鉴定程序,必须有审判业务庭长、执行局长和分管院长签字。通知选择机构时突出一个“细”字,即凡是当事人,无论是通过邮寄、电话,还是微信、短信通知,都必须人人俱到,一个都不能遗漏或减少。确定鉴定机构时突出一个“公”字,即鉴定风险公开,鉴定机构公开,摇号程序公开。对外委托鉴定时,突出一个“快”字,即送达鉴定材料或取回鉴定文书一定要快捷、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