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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着宝马车,冒充香港人,骗了数万元,如今,樊城区法院作出判决......

时间: 2018-05-09 08:55 来源: 樊城法院

开着宝马X5越野车,谎称自己是香港居民,短短几天流窜多地骗了数万元,近日,樊城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2017年6月25日,杨女士走到樊城区长汉路口时,被一辆宝马越野车拦下。驾车男子郑伟称自己是香港人,手机刚刚停机了,请杨女士帮他交500元话费,并当场交给杨女士500元现金。杨女士看他言谈十分恳切,口音听起来也像广东一带的人,便热心地为他充值,可尝试了多次都没有成功。

随后,郑某提出借用杨女士手机给朋友打个电话,杨女士同意了。打完电话后,郑某说朋友酒驾被抓了,需要10万元“去警局捞人”,而自己的银行卡是香港的,取款额度有限,今天办事已经把额度用完了,想借用杨女士的银行卡取钱,自己的朋友会马上将钱转到她的银行卡里。杨女士警惕起来,但看着郑某衣冠楚楚的样子,觉得他不是骗子,便说要先收到转账信息才能借卡,郑某答应了。几分钟后,杨女士的手机收到了一条转账十万元的信息,对郑某的说法深信不疑的杨女士把银行卡给了他,并告知了密码。

拿到银行卡后,郑某称要去某酒店“谈事情”,让杨女士在酒店门口等他,并让她把手机留给自己用于“联系领导”。等了很久郑某都没有回来,杨女士感觉不对,赶紧回家查看自己的账户,发现支付宝、微信、银行卡里共计12400元不翼而飞,杨女士赶紧报了警。

9月25日,郑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据郑伟供述,2017年6月23日至6月27日期间,他先后在河南省郑州市、洛阳市,湖北省襄阳市、广水市、黄石市等地用相同的方法行骗,共计骗得现金43000元,手机3部。

樊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公民财物,数额巨大,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郑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赔偿了本案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遂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