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法院巧用网络查控系统执结赔偿案
近日,宜城法院执行员巧用网络查控系统,追踪到被执行人,迫使被执行人履行了赔偿义务,顺利执结了一件涉民生案件。
2014年5月30日,流水镇邓林村5组村民向某因田界问题与本组村民杨某发生口角,被杨某打伤,共花费医疗费等23500余元。经诉讼,法院判令杨某赔偿向某某14140元,并承担60%的诉讼费,于判决生效后5日内一次付清。
判决生效后,杨某拒不履行义务,向某某于2015年3月申请强制执行。为逃避执行,杨某外出打工,不知去向。法院执行员从银行查出杨某有存款7500余元,于2016年12月强行扣划交给了向某某。由于杨某家中没有可供执行财产,其本人又不知去向,法院不得不将杨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终结本次执行。
终本之后,执行法官白小龙始终通过查控系统紧盯着杨某的经济状况。2018年1月,向某某申请恢复执行。近期,执行法官白小龙突然发现杨某在河南郑州中牟县某银行开设了一个新账户,并通过这个账户查到了杨某的手机号,通过电话联系,终于查到了杨某的行踪。白法官立即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寄给了杨某。杨某在电话中不解的问白法官是怎样找到自己的,白小龙告诉他: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信用体系不断完善,法院的信息查控覆盖面将越来越广,一切逃避规避执行的行为将越来越难于得逞。你现在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并逃避执行,已经构成犯罪,如果继续逃避执行,将会被追究拒执罪,承担刑事责任!
听到执行法官的郑重警告,联想到这几年辗转山西、河南等地逃避执行中生活的艰难,杨某答应支付赔偿款。第二天,杨某委托家人将对向某某剩余的赔偿款及利息交到了执行法官手中,该案终于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