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中院召开立案登记制改革新闻发布会
6月12日,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新闻发言人谢新胜通报全市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的基本情况,市中院立案一庭庭长邓胜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自5月1日施行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全市法院按要求全面实行包括行政诉讼案件在内的案件登记受理工作,确保立案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一、精心组织策划,认真履行诉讼服务职能。一是市中院及时制定《立案登记制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实行庭长带班值班制度,应对立案工作中出现的突发情况。二是对立案大厅的窗口功能进行重新设计规划,设四个功能性窗口,即一审民商事案件立案登记窗口、执行案件立案登记窗口、行政案件立案登记窗口、诉讼费用核算窗口。对起诉、自诉做到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接收诉状后,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能够当场立案的立即当场登记立案,当场制作《立案登记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决定是否立案,在法律规定期限内仍不能决定的,先行立案;严禁“不立不裁”。截至目前,市中院已经制作了80余份《立案登记通知书》,当场登记立案。三是注重将立案登记制改革与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紧密结合,强化诉讼服务中心的便民、利民服务功能,使诉讼服务中心能够为立案登记提供服务,对旧的法律规定、司法解释等进行全面清理,对涉民事、刑事、行政、执行、司法救助、诉讼费用收取等法律规定分类制作宣传册,摆放在诉讼服务中心,供当事人阅览,以便当事人提前知晓立案登记需要提供的诉讼材料,引导群众正确理解立案登记制。四是统筹协调,加强对基层法院立案改革工作的指导。切实抓好各基层法院登记立案工作的实施,要求各基层法院严格依法实行立案登记制,强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公开诉讼文本样式,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立案登记,提高立案登记效率,杜绝拖延立案,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一律当场立案。
二、登记立案数量大幅增长,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立案登记制变实质审查为形式审查,受案门槛降低,更多社会矛盾纠纷都以案件形式涌入法院。今年五月,市中院共登记立案746件,相比上月的718件,增长3%。由于新行政诉讼法于5月1日正式实施,市中院登记立案的行政一审案件出现了大幅增长,由四月份的14件增至71件。由于受案标的额的提高,基层法院受理的民商事案件数量大幅提升。以襄州法院受理的民商事案件为例,该院五月份共受案481件,与4月份受案268件相比,同比增长79%。立案登记制改革推行后,除传统的民间借贷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合同纠纷等诉讼外,还涌入了一些涉征地拆迁的安置补偿、赔偿纠纷等诉讼。
立案登记制改革后,全市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突出。市中院民三庭共有9名一线法官,今年1-5月共收案641件(含旧存),人均办案数量达71件。高新区法院民二庭1-4月已收案362件,同比增长40%,人均收案数达到91件。由此可以看出,立案登记制的实施,新行政诉讼法的施行,加上最高人民法院大幅上调基层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的上限标的额,中、基层法院法官的办案压力将会进一步增加。
三、采取配套措施,稳步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为稳步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市中院采取以下措施:一是针对在推行立案登记制后出现的新情况,科学调研。及时梳理影响改革的重点、难点问题,既从大局着眼,又从微观入手,对诸如民间借贷、征地拆迁补偿等民事、行政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的审判执行难度进行全面的立案登记信访评估,制定有效对策,妥善、有效解决矛盾纠纷。二是推行便民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制定立案必需的材料清单和不予立案类别清单,对当事人提交的诉讼材料提供实用性参考模板,并向社会公示不予登记立案的详细类别,对不予立案范围予以提前释明。三是探索建立大调解机制,即法院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相衔接,诉前调解和诉中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机制。四是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立诉调对接工作联系点,邀请工会、妇联、商会、律师、法律志愿者等多方主体参与调解,推动诉前和解、案件分流。五是加快信息化建设,尤其是网上登记立案平台建设,有效推行网上预约立案,减轻立案窗口压力。六是建立对“缠诉”、“滥诉”及虚假诉讼等行为的惩戒制度,并加大宣传力度,正面引导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理性表达诉求,诚信维护权益。
今后,我们将继续贯彻司法为民的宗旨,稳步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并主动邀请社会公众参与其中,加强立案监督,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人民群众切实体会到司法的公开、公正。
图一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图二为襄阳中院党组成员、新闻发言人谢新胜通报全市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的基本情况;
图三为襄阳电视台、襄阳日报等多家新闻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