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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河口法院首例刑事被告人着便装参加庭审

时间: 2015-03-24 15:33 来源: 老河口法院

3月23日上午9时,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陆某出庭时并没有穿着标识醒目的马甲,而是穿着一身便服参加庭审。这是人民法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加强人权保障的重要举措。

据悉,为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机制,彰显现代司法文明,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联合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刑事被告人或上诉人出庭受审时着装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人民法院开庭时,刑事被告人或上诉人不再穿着看守所的识别服出庭受审。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中也明确提出,禁止让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穿着识别服、马甲、囚服等具有监管机构标识的服装出庭受审。

图为被告陆某着便装出庭受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