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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法新“枫”景 | 从“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
——庙滩法庭指导村规民约化解建房纠纷的基层实践

时间: 2025-06-09 09:41 来源: 谷城法院

近年来,谷城县人民法院庙滩法庭立足辖区实际,通过走访辖区50个村(社区)以及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指导村(社区)修订《村规民约》,吸收非诉讼纠纷解决指引,将土地纠纷、婚姻家事、高价彩礼等突出问题纳入法治化轨道。如:土地纠纷,明确“建房需审批,严禁侵占集体土地,违者扣信用分”;增设非诉解纷优先条款,建立“自行和解→社区调解→司法确认”三级流程,提倡“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通过“规则嵌入+信用激励”,辖区矛盾纠纷同比下降20%,真正实现“以规矩立村,以德治润心”。

 

翻盖新房引发的“战争”

2024年5月,庙滩镇灵水街社区徐某翻建新房时,因施工不当导致邻居袁某家墙体开裂、地基下沉。袁某索赔10万元,徐某仅愿赔5000元,矛盾一触即发。袁某怒堵徐4某家门口,徐某新房被迫停工,两家关系降至冰点。

 

村规民约成了“灭火器”

面对高额索赔与激烈冲突,灵水街社区调解委员会启动“三步调解法”,以法庭指导修订的村规民约为纲,法庭指导为翼,成功化解纠纷:

法庭指导划清责任线。灵水街社区依据新修定的村规民约纠纷化解专项指引,邀请法庭、城建服务中心参与现场调解工作。城建服务中心现场勘验后,认为袁某的房屋下沉系徐某翻盖新房所致,可以通过修复方式处理。随后,法庭联合社区召开调解听证会,邀请双方亲属、老党员和村民代表旁听。法庭现场普法:“如果打官司,鉴定费、诉讼费加起来至少上万,官司打赢了伤和气,输了更丢面子!”依据民法典相邻权条款指出,“徐某施工导致袁某房屋受损,需承担赔偿责任。”法庭联合社区修订的《村规民约》第10条明确:“因建房引发纠纷的,过错方需赔偿实际损失,但可申请调解分期履行。”这一条款成为调解的“法律准绳”。

积分激励软化对立情绪。在社区调解室,调解员程洪举起新修订的《村规民约》:“双方如调解达成协议,则具有积分奖励。徐某,你要是主动赔偿,按调解协议履行,积3分,还能兑换粮油礼盒;袁某配合调解,也能拿3分。不然,你们的纠纷会迟迟得不到化解。如果你们不同意调解,积分扣2分。”经过多轮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徐某赔偿3万元,该款直接支付给双方认同的维修师傅,多退少补,由徐某进行结算;徐某翻盖新房,袁某不得再继续干涉。事后,社区按村规民约规定给予双方积分奖励。

给协议加上“法律保险”。为打消双方顾虑,灵水街社区依据修订后的《村规民约》第4条纠纷化解应遵循的原则“自行和解→社区调解→司法确认”三级流程,当即引导双方申请司法确认。法庭当日完成审查,裁定协议合法有效:“拒不履行就强制执行!”徐某据此裁定书向维修师傅转款3万元,新房也顺利竣工。

 

乡村治理的密码

这场纠纷的圆满解决,折射出“三治融合”的强大生命力:村规民约让村民成为治理主角,调解积分制激发内生动力;法庭全程“把脉开方”,确保调解不偏离法律轨道;积分荣誉与信用惩戒,重塑乡村道德秩序。

“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该起纠纷的成功化解实践证明:非诉讼解纷机制不是简单的“和稀泥”,而是以法治为纲、德治为魂、自治为本的系统工程。它像一剂“润滑剂”,让乡村治理既有硬度又有温度;更像一座“连心桥”,让矛盾消弭于无形,让乡情乡谊历久弥新。正如灵水街社区墙上那句标语所言:“小事不出格,矛盾不上交,共建和美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