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点赞老河口法院执行工作
“在前不久最高法院发布的六起“涉民生执行典型案例”中,我们老河口法院执行的杨玉道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位列其中。”2月14日,湖北省老河口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靳志富向笔者谈起这起案件仍然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这是襄阳法院执行案例首次入选全国执行经典案例,该案还被省高院评为2016年全省法院十大经典执行案件。”
据靳志富介绍,杨玉道在老河口市从事个体装修,长期聘请农民工朱新忠、历锁等6人为其打工。2014年以来,杨玉道因拖欠上述6人劳动报酬20余万元发生纠纷,6人分别诉至老河口法院。判决生效后,杨玉道一直置若罔闻。朱新忠、历锁等5人曾两次向老河口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杨均未按执行通知书要求履行。2015年8月,老河口法院对杨玉道实施司法拘留15日,但他仍执迷不悟,该院遂将其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并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杨玉道被逮捕后,与历锁协商自愿用自己的1栋房屋抵清拖欠历锁的全部劳动报酬,同时给朱新忠等5人出具还款保证书,分期偿还朱新忠等5人劳动报酬。2016年11月,老河口法院审理认为,杨玉道有执行能力却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依法判决杨玉道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
“被执行人杨玉道虽然在法院追究拒执罪的压力下履行了义务,但法院仍然判了他有期徒刑,体现了履行义务与追诉犯罪行为的统一。”该院执行局局长邵建宏说,“杨玉道案之所以能入选最高法院涉民生执行典型案例,是因为我们在这起执行案件过程中注重运用拒执罪手段,既打击了犯罪,又维护了农民工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该案对全国法院涉民生案件执行有一定的示范意义。”
邵建宏说,2016年老河口法院用足用够各种强制手段,共执结涉民生案件145件,尤其是在岁末年初时候,利用农民工返乡的有利时机,加大宣传力度、执行力度和震慑力度,综合运用各种强制手段,取得了较好的执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