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法官,我们服!”
  “从事法院工作20多年,几乎没有休息过双休日,几乎没有好好和妻子逛过一天街。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我欠妻子的太多,但为了胸前熠熠闪光的法徽,我无怨无悔.....”
  近日,在襄阳市襄州区法院采访,翻开该院执行局裁决庭庭长唐应忠的办案日志,那一个个感人至深的故事如串串珍珠,滚滚而来。
  “我自己的亲兄弟为我的事,也不一定能像唐庭长一样,吃这么多苦,下这么大力”
  “老乡,等一下!”
  刚刚走出法院大门的杜显科停下脚步回过头。唐应忠紧走几步追了上来:“我看你来了好几趟了,挺不容易的。你的案子确实不好办,承办法官跑了几次都没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你看,这事交给我办行不?”
  杜显科一脸疑惑:“真的?你没有虚(逗)我?”
  “你要相信我,就让我试试。”
  没想到,当初的一句承诺,唐应忠坚持了8年。
  杜显科是河南省镇平县人,靠做麻油生意为生。1998年,当时的襄阳县(如今改为襄州区)化肥厂为给职工分福利,从杜显科的店里购买了价值10万余元的麻油。双方约定,化肥厂于1998年4月30日前付清全部货款。在合同约定期限届满后,化肥厂却分文未付。1999年6月18日,法院判决化肥厂偿付拖欠的货款及违约金。判决生效后,化肥厂未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唐庭长办我的案子费了多大劲呀,那过程都可以写本书了。”对唐应忠,杜显科充满感激,“我自己的亲兄弟为我的事也不一定能像唐庭长一样,吃这么多苦,下这么大本。”
  杜显科告诉笔者,接到案子后,唐应忠天天到化肥厂,连续一周的软磨硬泡后,化肥厂负责人“受不了了”,说:“全县28个乡镇的供销社都欠我们钱,你要能把这些钱要回来,我们就有钱还他。”于是,唐应忠就和杜显科一起,一家一家地跑。近的骑自行车,远的就搭公交,没有公交的,唐应忠就骑个摩托带着杜显科。饿了,两人找个路边摊,一人一碗面条;渴了,一人一瓶矿泉水。就这样一趟一趟,几个月下来,要回了3万余元货款。
  “执行案子,最难的就是找人。”杜显科深有感触,“记得那年冬天,俺俩去找王河供销社主任。去了几次,八九点的时候就找不到人了。那天,早上4点多,天还没亮,唐庭长骑摩托带上我去王河镇。到那后,俺俩的脸都冻青了。在供销社主任家门口等到天亮,他一开门,就‘逮’到他了。”
  杜显科说,王河供销社不肯还钱,后来,法院查封了供销社的几间门面房,拍卖后执行回了全部欠款。
  “办案办到这个程度,真没啥说的。”杜显科有些激动,“这个案子,是我人生的转折点。我当时是把所有的身家都压上去了,要是执行不了,我真可能家破人亡。现在好了,唐庭长帮我追回了十几万,我办了个小油厂,如今,房子、车子都有了。我一辈子也忘不了他。”
  杜显科说,“以前,听人说法官吃了原告吃被告,跟着唐庭长办案这些年,我感觉不是那么回事,现在再听谁说法官坏话,我都会反驳他,法官就是为咱老百姓办事的。”
  “唐庭长,歇歇吧,都忙一夜了”
  “唐庭长,歇歇吧,都忙一夜了,我媳妇煮了一锅鸡蛋,快吃点吧。”
  “唉。”唐应忠把手中的麦子捆好堆在旁边,直起身擦擦汗,看看表,已近凌晨5点。
  东边的太阳还没探出头,几缕阳光已经钻出了云层,擦淡了天空的颜色,刚才还满天闪烁的星星也都躲了起来。唐应忠揉了揉腰:“天都快亮了!”
  “可不是吗?为了我们家的那点事,你们都忙了一夜了,昨天晚上都没吃饭,真是太过意不去了,快洗洗手,吃个鸡蛋吧。”田礼英捧着几个热乎乎的鸡蛋说。
  唐应忠洗了把手,剥开一个鸡蛋,就着矿泉水吃了起来。这是唐应忠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吃当事人的“请”。
  田礼英是一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几年前,因为承包地灌溉问题和同村的阿斌发生纠纷,厮打中,田礼英的左肩被打伤。法院判决阿斌有期徒刑一年。由于当时阿斌未满18岁,法院判决阿斌的父母赔偿田礼英医疗费等1万余元。阿斌家拒绝赔偿,并全家外出打工,每年仅农忙时回来收割庄稼,很快便又外出。执行法官跑了多次,都没找到人。阿斌家除了20亩承包地外,一无所有。
2009年5月,小麦成熟了。唐应忠和执行法官再次来找阿斌的父母。走到一半,天降大雨,道路泥泞,车子无法进村。唐应忠脱掉鞋,卷起裤腿跳下车。
  “老唐,下这么大雨,咱们改天再来吧。”执行法官翟勇杰告诉笔者,“我当时劝他,其实,我是嫌脏。你不知道,农村的地,泥乎乎的,和着鸡屎牛粪,我穿着鞋都不爱走,何况是下这么大雨,光着脚了。可老唐不听,说‘来都来了,还是去看看吧,你们在车里等一下,我去看’。结果那天也没找到人。几天后,我们决定把阿斌家地里的小麦收割变卖,抵偿执行款。”
  “那天晚上下了班,我们又来到李楼村,和村干部说明来意后,请村干部帮我们找收割机。一连找了好几台,司机听说是法院执行,怕将来对阿斌家不好交待,都不肯帮忙。最后,实在没办法了,老唐就说,‘干脆咱们自己来收吧。’我们六七个人,找来镰刀半夜开始收麦子,整整收了一夜。给阿斌家留下必需的口粮后,剩下的麦子卖了6000多元。”翟勇杰说,“田礼英夫妇俩感动得不行,煮了几十个鸡蛋送过来。那天真是饿了,感觉那鸡蛋是我吃过的最香的鸡蛋。”
  收了一夜麦子,第二天,唐应忠没有休息。他到商场买了些零食和衣服,到监狱里看正在服刑的阿斌。向阿斌介绍了收麦子的情况后,唐应忠拿出手机让阿斌给父母打电话。电话那头,阿斌的父亲听说麦子被法院卖了,气得暴跳如雷,而阿斌只是低着头哭。打完电话,唐应忠安慰阿斌,并鼓励他好好表现,争取早点出来。
  一周以后,阿斌的父母带着几千元钱来到法院,履行了全部赔偿义务。阿斌的父亲拉着唐应忠的手,惭愧地说:“孩子进去后,俺两口都没去看过他,没想到,法官还给他买吃的穿的。孩子都给俺说了,做父母的惭愧呀……”
  “有些小事,老唐可能早就忘了,但我一辈子都会记得” 
  襄州区峪山信用社主任李建云和唐应忠是老朋友了。听说笔者来了,他专程跑来,一定要和笔者“说道说道”。
  “我和老唐1998年就认识了。那时候他帮我们信用社收贷。因为我们那离法院远,老唐就住在我们信用社的一间办公室里。那段时间,我们每天起早贪黑,真是辛苦,有时候我都受不了了,说歇几天吧,老唐不听,总是让我坚持坚持,早点把贷款要回来。”李建云说,“这样的法官,我真服了!”
  李建云停顿了一会儿,说:“有些小事,老唐可能早就忘了,但我一辈子都会记得,现在想起来还觉得很愧疚。”
  “那是1998年春天,天还有些冷,我和他一起去宋湾村收贷。刚进村就下起了大雨。我说下雨了,咱先回去,天好了再来吧。老唐说,都走到这了,也不能白来一趟呀,下雨天还好找人呢。农村路泥,自行车骑不动,我们只好下来脱了鞋推着车走。”李建云说,“没走一会儿,老唐的脚就被地上的碎玻璃瓶扎破了,我见他脚流血了,劝他回去包扎一下,他说没事,接着往前走。那天我们一共找了9户,收回欠款4600多元。晚上回到信用社时,已经10点多了。可能也是太累了,我回来洗洗就睡了,把老唐的脚给忘了。第二天才想起来,问他,他说回来后他用水洗洗擦擦,也没管它。”
  “这件事我一想起来就内疚得不得了,当时应该带他去处理下伤口,农村地那么脏,万一感染了……”李建云一脸愧疚,“我们一起办了几个月案子,他没吃过我们一顿饭,每次就在路边小店吃一碗面条,还不肯让我们付钱。”
  出于好奇,笔者想看看唐应忠到底记不记得这些事,便在中午吃饭时问起他。唐应忠先是一愣,然后憨憨地笑了笑,习惯性地抬起左手摸了摸头说:“呵呵,好像有这么回事。”
  “农村地那么脏,你不怕感染吗?”笔者问。“那时候年轻,也没想那么多。”唐应忠说。
  “为什么要光脚呢?穿着鞋不是多点保护吗?”笔者不解。“农村地都是泥,泥巴会把鞋吸住,穿鞋走不动路。”唐应忠说。
  “都说劝人出钱如刀割肉,但老唐让我割肉我也心服口服!”      
  龙朝钦,一起工伤事故赔偿案的被执行人,曾多次赴省进京上访的老上访户,也曾是襄州区法院执行法官的“一块心病”。
  2002年1月22日,石桥镇小河村村民张军杰在龙朝钦办的未经工商注册的造纸厂工作时,不小心将手绞断,造成四级伤残。案件经劳动仲裁,裁定龙朝钦赔偿张军杰医疗费等9.9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龙朝钦拒不履行义务,并多次上访。
  “我开始一点都不服,工人自己不小心受的伤,凭啥叫我赔,再说了,我是帮镇政府和居委会干的活,他们也是受益人,为啥他们不赔?”龙朝钦说,“说句不该说的,以前我对法院意见大了,但老唐完全改变了我对法官的看法。今天听说笔者来宣传他,我就是啥也不干也得来说两句,我觉得这是对好法官的报答。”
  “老唐感动我的事太多了。”龙朝钦说,“有一次,他给俺做调解,到中午了,我看他脸色越来越白,不停地擦汗。问他咋了,他说胃不太舒服。让他吃了饭再调,他说‘没事儿,你们跑一趟不容易,先把你们的事解决了。’”
  “老唐老给俺说,都是农村娃子出身,知道你们的困难,早点把事解决了,该干啥干点啥。”龙朝钦说,“那时候,他没少给我打电话,从法律上、程序上给俺解释,苦口婆心地劝俺,回回还说,‘你岁数大了,路又远,有啥事咱电话联系,你别跑了’。”
  “都说劝人出钱如刀割肉,但老唐让我割肉我也心服口服!”龙朝钦坚定地说,“用农村的话讲,这是个好人!”
  “我每次来法院,他都问我吃饭没,问寒问暖的,还给我端茶倒水,对我个小老百姓说,几句话,一杯水,温暖人心呀。”龙朝钦说,“农村人邋遢,干农活,衣服总是脏的,但老唐从来不嫌弃我。有一次,冬天下大雪,我来法院。走时在法院门口的楼梯不小心滑倒了。老唐看见了,赶紧跑过来把我扶起来,一直把我送回家。”
  “农村人认死理,老唐给俺做了好多工作,法律讲通了,道理说透了,哪还能不赔钱呀?”龙朝钦笑了笑,“现在,事情解决了,心情也舒畅了,准备重振旗鼓,回家搞点养殖。这不,养牛养羊的书我都拿着呢。”龙朝钦从怀里掏出一本介绍养殖的小册子,开怀地笑了。
  唐应忠的办案日志
  2005年12月6日 晴
  查找被执行人线索,工作一定要“细”,不要轻易放弃。
  今天终于了结了黄龙基金会起诉吴某拖欠基金会贷款案,5.33万元应付执行款扣划完毕。
  这起案子多年未能执结,黄龙基金会无法向存款户兑付本金和利息,导致存款户四处上访。执行局领导将案子转交给我办理。吴某外出打工多年,一定有执行能力。可到哪儿去找人?经过多次做吴的邻居思想工作,得知吴某从2003年开始就在宜昌做生意。我和书记员陈海利坐火车来到宜昌,可宜昌太大,沿街忙活了一天,也没能找到吴某的踪影。晚上,我们在一家私人旅店住了一宿,花了20元钱。来一趟总得有点收获,今天,我们沿街查找吴某银行存款情况,查了几家银行,没查到。我们决定到宜昌市人民银行看看,经查,吴某开有多个银行户头,仅某行分理处一个账户上就有十余万存款。于是我们依法扣划了其应付执行款。为查找吴某个人和财产信息,我们在宜昌街头徒步连续转了两天,脚都磨破了。回想一下,案子之所以能执结,关键就是一个“细”字,不要轻易放弃。
  2006年12月28日 雪
  纵使只有1%的希望,也要尽100%的努力。面对有意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就是藏得再深也要把他揪出来。
  今天,申请执行人朱某与被执行人马某承包砖厂散伙结算纠纷一案终于画上了句号,被执行人马某被刑拘后,其家属很快协助履行了执行款。
  马某是襄州区人,其擅自变卖被法院查封的8间楼房一幢(价值17万元),后下落不明,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11万元)。不久前,法院指定我配合刑警大队对马某的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情况进行刑事调查。查找马某的信息非常艰难,到村里查找,村干部说其将房屋变卖后已离开多年。我和刑警队干警便从马某的家人入手,想摸出马某的行踪。查找中我们听说马某有一个小儿子结婚没几年,小孩尚小,需要有人照顾。我们到其小儿子单位襄樊机车厂去了解情况,可马某小儿子所住的房子已长期无人居住。我们又多方打听,了解到其小儿子媳妇在襄阳市区某商城上班。为防止打草惊蛇,我和刑警队办案同志暗中进行调查。我们来到某商城,了解到马某的小儿媳妇确实在此上班,并获取来了其小儿媳妇的照片。通过照片比对,我们在五楼服装柜上看到了马某的小儿媳妇。我们采取分头盯梢的方式,决定等其晚上9点下班后查明其住所。当时正好赶上气温骤降,下起了暴雪,我们在商场外冻得浑身发抖。晚上9点半,马某的小儿媳妇准时下班,乘上一辆的士,我们便紧随其后。她到家后,我们站在窗外细听其与屋内人打招呼,听出是马某小儿子的声音,并听到有一名老年男人的咳嗽声,我们初步断定这是马某小儿子的家,咳嗽的老年人可能是马某。第二天一大早,我和刑警队的同志便来到该住处附近蹲守。7点30分左右,只见一老人从马某小儿子家出来,认出他就是马某。几分钟后,两名刑警来到马某身边,出示证件后将其带走。马某被抓获归案,该案很快得到执结。
  2011年1月17日 雪
  因为工作,让妻子掉眼泪,真有些过意不去。
  随时接办一些院领导交办的难案、骨头案、上访案,是近年来我的工作任务之一。连日来,院领导交办我和局里其他同志负责3起非法占用土地行政处罚执行案件的强制执行工作。因此3案涉及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关系襄阳市招商引资形象,省、市、区领导都十分关注。昨天和前天双休日,我已连续加了3天班,白天找各公司老总做其思想工作,敦促其主动拆除,晚上加班制订强制执行预案,准备强制执行文书,每天都是很晚才回家。
  昨天晚上下班后,天下起了鹅毛大雪,为确保今天的强制执行行动万无一失,我只能冒着大雪,和同事翟勇杰到现场查看。我俩打着手电筒深一脚浅一脚地对违章建筑进行最后一次测量。晚上10点多测量完毕。我们又赶回办公室绘制违章建筑结构和位置图,一直忙到深夜12点多。今天的强制执行十分顺利。从执行现场回来,突然感觉右眼开始疼痛,视物变得模糊,爱人一听,心疼的直掉眼泪。到医院一检查,医生说是劳累过度,加之视力疲劳所致。晚上视力才有些好转。
(本文于2011年5月24日刊发在人民法院报第五版)
编辑:王洪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