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法院开展假释人员回访考察
为全面了解假释人员在假释期间的矫正情况,检验假释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近日,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狱法庭联合襄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湖北省襄北监狱、宜城市司法局对假释人员潘某某进行了回访考察。
本次回访考察中,考察人员与假释罪犯本人及家属、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见面,详细了解了假释人员的监管落实情况,罪犯假释后思想学习、家庭生活、生产方式及在生活中存在的困难等情况。
法官对假释人员进行了法治宣传教育,鼓励其要珍惜假释机会,重新出发,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中遵纪守法、自食其力,做有担当、讲诚信、回报社会的合格公民。
假释人员潘某某表示,此前自己因法律意识淡薄触犯了法律,通过监狱的教育改造,其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重获自由弥足珍贵,假释后,他承包了山林用于种植苗圃、杨树,成为了家庭的顶梁柱,感受到新生活的生机与希望,自己一定会珍惜这次假释的机会,遵纪守法、改过自新。潘某某的妻子及女儿表示,潘某某自假释以来,保持对生活的信心,将对家庭的愧疚转化为前进的动力,重拾自己擅长的苗木行业,承包山林种植苗木,在对滥伐林木造成的损失进行补救的同时,也通过合法的收益承担起家庭的经济责任。他们感谢法院、检察院和监狱给予潘某某这次假释机会,也感谢假释后社区矫正机构对潘某某的教育改造与帮助,让其能够提前回归并融入社会。今后,全家人一定携手通过辛勤劳动让生活蒸蒸日上,争取回报社会。
假释回访考察是在假释工作中充分发挥政法各部门工作合力的工作方法,也是审判职能的有效延续,有利于提高刑罚执行质量和罪犯教育改造效果。今后,襄阳中院将坚持把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主动将审判监督职能投射于社区矫正环节,将阳光审判与多方监督、回访帮教紧密结合,推进假释与社区矫正工作的优化衔接,不断提升人民法院假释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