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静院长到襄阳法院调研指导工作
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意见建议
12月27日,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到襄阳法院调研指导工作,与襄阳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座谈,征求各位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受邀参加座谈会的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围绕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关注的审判执行工作、司法公开、司法体制改革、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和法治宣传等方面,对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法院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在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后,李静院长指出,襄阳市委市政府重视支持法院工作,高标准解决人民法庭庭长职级待遇以及法院基建债务问题,市人大、政协以及各位代表委员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理解关心支持法院工作,有力地保证和促进了人民法院依法正确履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省委十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意见》,党中央、省委对法治中国、法治湖北建设的重视前所未有,人民群众也对司法公正寄予了新期待,新的形势和任务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对法院下一步工作,李静院长提出四点要求:一是严格依法办案。严格依法办案是法院工作的底线,法官要严格执行新修改颁布的三大诉讼法,高快好省办好案件,确保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积极探索立案登记制,妥善处理诉讼范围扩大、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大幅增加、办案难度增大和依法公正高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关系,综合施策办好案件。二是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完善阳光司法体系,加快审判流程公开、生效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认真落实法院开放日、庭审网络直播等司法公开制度措施,倒逼司法公正,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要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司法的引导评价功能,通过到田间地头、乡村社区开展巡回审判、法官讲法以案说法活动,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要善用新媒体做好法律宣传,发挥法律正能量导向作用。三是积极稳妥推动司法改革。湖北作为全国六个试点省之一,襄阳中院作为全省法院四个试点中院之一,司法改革任务艰巨重大。要积极稳妥推进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法官员额制、主审法官责任制等改革工作,认真做好前期调研,对长期形成的问题要充分考虑稳妥解决。完善配套改革方案,将改革的积极作用发挥到最大,将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四是重视法院队伍建设。对内要苦练内功,建设一支业务素质高、作风过硬的队伍,通过队伍建设树立司法公信。要注重法官业务能力锻炼与提升,规范、约束法官自由裁量权,强化法官职业道德与司法良知建设。对外要加强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监督,对法院工作形成外部约束,提升司法公信。
李静院长在调研期间还专门抽出时间看望慰问了一等功获得者王鲁海的家属。
省委常委、襄阳市委书记王君正,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虞国旗,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秋隆等领导同志陪同调研。
图一为湖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院长和襄阳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座谈会现场;
图二为李静院长作重要讲话;
图三为襄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秋隆向李静院长报告襄阳法院工作;
图四为参会的代表委员就法院工作发表意见建议;
图五为李静院长对襄阳法院科技法庭建设作重要指示;
图六为李静院长慰问王鲁海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