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法院诉调对接成效明显
“诉调委的调解员接待热情、工作细心、服务周到,让我们少跑了路,少出了费用,真是太感谢了。”近日,一起借款纠纷的当事人刘某收到欠款后感慨道。
自2016年8月南漳县民商事纠纷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下称诉调委)正式成立以来,类似这样的感慨经常能听到。诉调委设在南漳法院诉讼服务大厅二楼,聘请了2名退休法官和1名司法局退休人员,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成效明显。
减少当事人诉累。相对于诉讼程序周期长,耗时耗力执行程序繁琐,在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的前提下,将大量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民商事纠纷案件通过诉调委调解化解,再由司法程序予以确认,极大简化案件办理程序,方便群众诉讼。对于所有进入诉前调解的案件,一律不予收费,节约了当事人诉讼成本。当事人同意进行调解的,诉调委可当天受案登记,一般在3天内组织调解,引导双方均作让步,协商一致后,诉调委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诉调委自成立以来,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费用10万余元,案件调解结案时间平均不超过20天。
坚持以和为贵。诉调委调解前尊重当事人选择权,不为调而调,或因强迫纠纷当事人接受调解引起反感,旨在减少和避免当事人与法官、法院的对立情绪。调解员时刻践行“双腿要勤、屁股要正、身段要低、嘴巴要软”对当事人实行请进、请坐、请喝水等一系列暖心接待工作,使其从踏进调解室的那一刻感觉到身心放松,从而缓和了双方当事人剑拔弩张的气氛,提高了调解工作效率。
促进繁简分流。诉调委充分发挥诉前调解的优势,采取非诉讼方式解决民商事纠纷争议,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将一般案件消化在立案前,节约司法资源,缓解法院案多人少压力。为法官减负的同时,诉前调解也满足了群众多元化纠纷的解决需求。
据悉,2016年8月至2018年7月,诉调委共受理民商事案件409件,目前已调解297件,转立案60件,正在调解52件,调解率达73%。其中,2018年以来共受理诉调案件131件,已调结案102件,标的额716877元。